翩袂

•水仙向。背景见上篇口嗨。

•平行世界玦视角


他本该全心研究这份战局分析的,此时却被末尾的署名分了神。

聂明玦。这三个字他写过无数遍,却从未有哪次能写得这般锋锐飞扬、闳放恣肆。他想,如果自己的右手还在,字迹应该也与之不相上下。


过于敏锐的感觉被解构,面貌狰狞地平铺开来,周身空气全被疼痛沾染,随着呼吸侵入这具破败,也附在皮肤上,一点点扎根深入。聂明玦全身上下只有眼睛和声带能动,音节一个个从喉间挤出,又被血气裹挟着狠狠坠在地上:

“怀桑呢?霸下呢?”

第一个问题无人能答。

第二个问题,母亲抹着泪回答了他。霸下经此一战,吸饱了戾气,看着更凶戾神武,刀柄处却多了只断手,始终紧紧握着。向来刚毅的母亲红了眼眶,说,没事的,我们明玦这么厉害,用一只手照样能把人家甩的远远的。江湖上有许多专练左手剑的,武功照样以一敌百……她说不下去了,背过身抹眼泪。

少年的手,曾是夜猎时的满场喝彩,是初春柳叶,是弟弟的发丝穿过指间的柔顺。而今,它与过去一同埋葬。

那年他十七岁,练了很久很久,才勉强写出不算潦草的字。


满室寂然,曾是游子诗中的月亮,此时将清光泼翻满桌,金属质的右手闪着寒光。聂明玦凝神屏息,义肢被注入灵力,食指精确地贴上纸张,描画聂明玦三字——落笔有力,横画间的连带却十分轻细,的确比自己的字好出不少。义肢做得精巧,但终归不是血肉之躯,写出的字仅见骨而无神。他认真描着,能窥见对方落笔时的呼吸匀停,如此,隔着茫茫时空,二人在文字间相遇。

右臂断面似乎要重新生出神经,一路连到指尖,又将墨痕干涸后粗糙的触感传回大脑。他记得,第一次在这个世界拿起笔时,那人对自己的字迹十分惊讶,手把手来教:“这里顿笔要明显,行笔要流畅,记住了?”他甚至能想起呼吸轻轻洒在发间的微痒,当时他不曾在意,现在记起,却面颊微热——不。他猛然醒悟过来,想到自己竟像个女儿家一般矫揉造作,赶紧摇头,把那些多余的想法撇出去。

“玦”字那一捺是很漂亮的出锋,看得出来,写字的人有些兴奋,也许是因为分析终于做完了吧。聂明玦咬着牙笑,明明是同一个人,那家伙却这么幼稚,实在丢脸。等他回来再嘲笑也不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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